导读 : 点蓝色字关注“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”武汉的蒋先生在2018年购买了绿地置业开发的“悦澜湾”小区,当时承诺的是“商住用房”,但交了钱拿到合同发现居然是“商业办公房...
点蓝色字关注“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”
武汉的蒋先生在2018年购买了绿地置业开发的“悦澜湾”小区,当时承诺的是“商住用房”,但交了钱拿到合同发现居然是“商业办公房”,且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相比严重缩水,公摊超过了40%,而开发商承诺的共享休闲区域至今还是毛坯。
“商住用房”和“商业办公房”有哪些不同之处?如此销售,开发商是否涉嫌误导消费者?蒋先生和其他住户又该如何维权?
先交钱后签合同
商住用房变成了商业办公房
蒋先生:我也确实没有仔细看合同,合同上写的是办公室。在拿到合同前已经交了5万元定金,又不能悔签,后来一错到底,然后就一步步被开发商偷梁换柱。
绿地悦澜湾宣传海报 受访者供图
宋女士:开发商说所有合同是官方统一的标准合同,都在房管局备案了,不让看。拿到合同后,就让业主签字,签字的过程也非常快,基本上没多少时间细看。之前说是商业住宅不是商业办公,后来商业办公连最基本的防水都不到位,也没有天然气。
严跃进:无论是商住公寓还是商用办公,其实与普通住宅有很大区别。有些开发商会强调公寓的概念,在水电煤上有一定的误导,或者变相改造成有居住功能的。普通的商品住宅一般不叫商住,直接就叫住宅。商住或商办,都是物业违规回避政策管控,说明当前还是存在误导营销的情况。
严跃进:一般住宅的公摊可能达到10%,商业办公的公摊明显偏大。购房者如果买了这种模棱两可的房屋,要保留证据进行维权。不建议投资此类房屋,必要时即便有一定损失,能退掉则退。
付建:合同约定36平方米的面积,实际只有32平方米,面积误差已远远超过3%,所以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。
关于配套设施,如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口头承诺有水电配套设施,但在书面合同中没有约定,业主不能仅以口头承诺而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关于配套空间,开发商在售楼宣传时,如果在宣传海报上表示有自助健身房、自助厨房等设施设备,则视为开发商的承诺,应对此负责;在交房时,如果没有相关设施,开发商可能涉嫌虚假宣传,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购房者先付定金才能看合同涉嫌违法。定金是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,合同的签订是一种平等自愿的状态,不能强迫当事人交纳定金后才能看合同。
付建:强迫当事人交纳定金后才能买卖合同是违法行为,该案中业主尚未看到买卖合同具体条款的约定内容,开发商就让签订认购协议,或者说让交5万元之后再看合同,明显违背了法律法规。
▌本文来源: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(ID:zgzs0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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